安徽自考常见业务办理程序
来源:本站整理 时间:2019-11-16 20:53:10
自考成绩证明
1.考生携带准考证、身份证至成绩所在市级考试机构申请出具成绩证明一式贰份;
2.如需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加盖公章,需携带上述资料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自考处提出申请,审核通过予以盖章并留存一份;
3.英文成绩单或中英文成绩单由考生自行制作,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校验一致后予以加盖公章。
注:已领取自学考试课程合格证书的不再出具成绩证明
2.如需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加盖公章,需携带上述资料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自考处提出申请,审核通过予以盖章并留存一份;
3.英文成绩单或中英文成绩单由考生自行制作,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校验一致后予以加盖公章。
注:已领取自学考试课程合格证书的不再出具成绩证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