福建金融专业(专科)考试计划 来源:本站整理 时间:2019-10-27 16:34:34 说明:1.1999年底以前已通过“哲学”考试,应加试新计划课程3,未通过“哲学”考试的在籍考生,须参加新计划课程1、3考试。 2.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参加全国等级一级以上(含一级)考试,取得合格证书者可申请免考该课程,自学考试不另安排该课程的考试。 3.执行新计划后,须通过17门课程考试,达80学分方可毕业。 4.2000年上半年执行新计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