福建财税专业(独立本科)考试计划
来源:本站整理 时间:2019-10-27 16:34:29
1.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上机考核1学分;
2.撰写毕业论文并答辩(不计学分)。
说明:
1)财税、财政、税收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;
2)经济管理类非财税、财政、税收专业毕业生报考专业,须加考(已通过的课程可免考)国家税收(6)、财政学(4)、国家预算管理(4);
3)其他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,须加考(已通过的课程可免考)政治经济学(财经类)(6)、基础会计学(5)、国家税收(6)、财政学(4)、国家预算管理(4)。
4)已通过原经济类计划中财务管理学课程(6学分)、国际税收课程(4学分)、社会保障学课程(4学分)的考生,在报考本专业时可顶替财务管理学课程(6学分)、国际税收课程(5学分)、社会障概论课程(5学分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