福建2012年自考会计(专科)考试计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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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明:
(1)1999年底以前在籍考生已通过旧计划 哲学 考试,应加试新计划课程3,未通过 哲学 考试的在籍考生,须参加新计划课程1、3考试。
(2)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参加全国计算机等级一级考试。
(3)执行新计划后,须通过17门课程考试,达81学分方可毕业。
(4)2000年上半年执行新计划。
注意:教材版本以当年公布的教材目录为准
相关链接:全国高教自考教材大纲目录及更新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