福建2012年自考金融(专科)考试计划 来源:本站整理 时间:2019-10-27 16:31:07 说明: (1)1999年底以前已通过 哲学 考试,应加试新计划课程3,未通过 哲学 考试的在籍考生,须参加新计划课程1、3考试。 (2)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参加全国等级一级以上(含一级)考试,取得合格证书者可申请免考该课程,自学考试不另安排该课程的考试。 (3)执行新计划后,须通过17门课程考试,达80学分方可毕业。 (4)2000年上半年执行新计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