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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2012年自考法律(基础科段)考试计划

来源:本站整理 时间:2019-10-27 16:30:45

说明:

①已取得旧计划中国法律史、婚姻法、普通逻辑或公证与律师制度课程一门的合格成绩,可顶替新计划序号14的成绩。

②1999年底以前通过旧计划 哲学 和 政治经济学 考试,并达8 学分以上,可顶替新计划1、2、3三门课程。只通过 哲学 ,须考新计划课程2、3只通过 政治经济学 ,须考新计划课程1、3。

③2000年上半年执行新计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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