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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考生须知:各省自考成绩有效期限

来源:本站整理 时间:2019-10-27 16:14:58

最近有同学问到所长:自考成绩会不会过期啊? 


这里的自考成绩指的是单个科目的成绩,有些同学在考了几科之后就中停了自考,几年之后想继续完成自考,但不知道之前考过那些科目成绩是否还有效。


关于自考成绩的有效期,教育部曾经有过规定:单科成绩8年有效期。意思是说,自考生如果在八年内没有获得所报专业的毕业证,那么超过这个期限的单科成绩就会作废,需要重新报考并参加考试。


但是,教育部不强制所有省份执行该规定,各省可以根据本省情况决定是否执行该规定。


目前北京、上海、福建、山东、江苏、河北、浙江、新疆、广东、湖北、四川、湖南均未执行此规定。


已经执行的省市有黑龙江(2006年开始执行)、陕西(2006年开始执行)、江西(2005年开始执行)、辽宁(2004年开始执行)、河南(2003年开始执行)。


对新考生和老考生在执行的时候,是有区分的,对老考生单科合格成绩是从当地省执行该规定开始算的,往后顺推八年。而对于新考生,就是取得单科成绩的日期开始算起。


现在自考要求越来越严,将来各省可能都会限制成绩的有效期。所长建议大家报考后尽快考完取得毕业证,避免受到政策的影响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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